
大医精诚 守护黎民 百信品牌 再续辉煌
创名院 建名科 树名医
第一部分:修文百信医院(二级医院)是贵州省省本级和贵阳市市本级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,可提供省本级和市本级城镇职工普通门诊、特殊门诊(高血压/糖尿病)、普通住院;城乡居民普通门诊、慢性病(含两病)门诊、普通住院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(老年性白内障);贵州省工伤保险;省内异地就医、跨省异地就医(不含门诊)直接结算,以及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、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。
城乡居民(原新农合、居民医保)住院报销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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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院:报销77%、自付23%(起付线:100元)
二级医院:报销75%、自付25%(起付线:4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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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,就诊一级医院、二级医院报销50%,就诊三级医院不报销门诊,年度最高可报销400元;自2020年1月1日起,凡是在贵阳市内参保的城乡居民(原新农合、居民医保)患者,无需开具转诊证明即可到贵阳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,并按照就诊医院的对应比例进行报销,且每次住院都要扣减相应起付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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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本级城镇职工(在职)住院报销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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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院:报销95%、自付5%(起付线:500元) 二级医院:报销94%、自付6%(起付线:7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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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本级城镇职工(退休)住院报销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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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院:报销97.5%、自付2.5%(起付线:300元) 二级医院:报销97%、自付3%(起付线:500元) |
第二部分:城乡居民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
第三部分: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
大病保险报销比例: (一)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; |
第四部分: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报销政策
报销比例: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报销之后,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%,年度报销封顶线暂定为30000元。 |
第五部分: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
- 非正常情况或有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的医疗费用
- 因交通肇事、医疗事故、职业病、意外伤害等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;
- 因司法鉴定、劳动鉴定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吸毒、自杀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冒名顶替住院等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;
- 在国外、港澳台等地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;
- 不予报销病种:计划生育手术(非医学指征引产、人工流产、上环、取环、结扎、人工受孕、输卵管再通术等)、不孕不育、性功能障碍、多指畸形、副乳、包皮过长 、包茎、隐匿性阴茎等治疗的医疗费。
- 服务项目类
- 就诊交通费、空调费(取暖费)、救护车费等医疗服务设施费用;
- 病历工本费、诊断建议书费等;
- 出诊费、点名手术附加费、生活服务费、陪护费、医疗垃圾处置费等;
- 其他特需医疗服务项目
- 非必需检查及非疾病治疗项目类
- 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项目;
- 美容、整容、矫正矫形、牙齿正畸、鼻畸形矫正等;
- 临床用血管理
非急救抢救使用血液制品及用血互助金。
第六部分:修文百信医院医保科位于三楼综合办公室,政策咨询(投诉)电话:131580526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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